【駕照回訓制度】高風險駕駛人之回訓制度即將上路啦!
交通部今年六月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受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處分重新申請考驗辦法」及「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等修正草案。
草案中明訂若駕駛人受「吊銷駕照」等處分,將來僅能換發「1到6年」不等的短期駕照,且必須接受「交通安全講習」並結清罰鍰。相關法規將於今年10月31日上路。
交通部能積極回應我們自820大遊行起提出之駕訓改革訴求之一「#建立回訓制度」,正視高風險駕駛人對台灣交通所造成的危害並提出改善政策,聯盟予以肯定。也對此一修正提出疑慮與提醒:
▍僅限吊銷駕照駕駛人的回訓規定足夠完備嗎?
我們期望監理單位與執法單位應 #加強駕照查緝及交通違規執法,杜絕部分高風險駕駛人心存僥倖,認為台灣的執法密度不高而忽視自己已被吊銷駕照的事實,繼續上路殘害弱勢用路人。
僅限吊銷駕照駕駛人的回訓制度也尚有不足,一方面許多高風險駕駛人在未被執法手段受到吊銷駕照的處分前,仍會保持不良駕駛行為,對交通安全的改善難以預防;另一方面對於一般駕駛人也有法規及政策更新及與時俱進的新的交通觀念,其中高齡駕駛者其視覺、聽覺功能的老化也容易影響駕駛安全,僅限吊銷駕照者尚不能完備駕駛人回訓的制度。
更呼籲未來能擴大回訓制度的適用範圍,而非僅限吊銷駕照之駕駛人,一般駕照也不應是終身制。
▍道路安全講習之課程內容尤為重要!
此外,我們也持續跟相關主管機關溝通,道路安全講習之課程內容,應重點提醒 #近期交通法規更新資訊,及 #宣導人本進步交通觀念等,尤其課程內容、教材、講師等皆需審慎安排規劃,不能如過往徒具形式流程,才能讓有心提升自身交通安全水準的駕駛人能進步,也讓台灣整體的交通環境更為友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