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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決反對交通部縱容違規 ⼈命安全不能走回頭路】新聞稿 20240222發
政策不是拔草測風向 切勿朝令夕改
交通部長王國材在20日表示有意將1200元以下交通違規「微罪不記點」,昨日(21)也表達甚至規劃「不予舉發」,放任交通違規,不願面對每年因錯誤的交通政策所造成的大量死傷。
記點制已變成宛如鐘擺,哪邊有意見交通部就往哪邊擺,短短幾年來改了好幾次。在去年因行人地獄造成民怨四起,年中才為了保護弱勢用路人而修的法,11月就因職業駕駛抗議,又宣布取消2項交通違規的記點。現「路口」與「騎樓」的違停記點取消後,交通部承諾將給地方政府半年時間,畫設黃線或臨停車位,再恢復記點。
然而,我們不僅沒有看到詳細的工程計畫和期程,半年不到,又要「罰款1200元以下」違規不記點,不斷持續來回放寬,記點制形同虛設,民眾對政府的信任基礎逐漸薄弱,對交通規範無所適從,道路安全大開倒車。
道交條例形容虛設 開放違規漠視用路人性命
王部長稱道路安全已有改善,故可以放寬執法。然而我們發現去年的道安成績根本就慘不忍睹,1至11月的交通死亡人數仍高達2759人,甚至嚴重事故還創歷年同期新高,高達36萬多件,比前年同期還增加了2萬8897件,台灣甫被稱「行人地獄」,交通部既無積極政策以改善問題,也不與民間進行溝通,竟還要縱容違法行為!
1200元(含)以下之違規包含:駕駛中使用手機、逆向行駛、路邊違停、變換車道不打燈、爭道、超車……等,連交通部長自稱最大成效的汽機車停讓行人法規(罰款為1200至6000元),都有可能因此受影響,而損害了台灣好不容易正要開始建立起來的「人本交通」的文化,本聯盟堅決反對此種政策倒退、漠視用路人性命的政策!
我們想請問部長,何為「微罪」?從去年開放路口違停後,道路因違規停車增加多少重大事故,對所有受難者和家屬而言,何來輕微一說?
如果如部長所言,這些違規項目並不影響交通安全,那當初又為何設立法條規範禁止?為何設立處罰?我們認為,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中所規範的每一項違法行為,都沒有辦法被稱為「不影響交通安全」。
此種放任違規的行為,不能稱作交通管理,只會讓違停更多地在每一天發生、讓不良駕駛更自由違法,讓弱勢用路人的安全、性命更不被重視,也讓「人本交通」的文化更難以建立。
工程教育沒改善 執法不應走回路
我們認同執法並非交通問題的唯一解方,更重要的是道路設計與駕訓教育。然而交通「工程」與「教育」的改善完全沒有任何規劃,就要隨意開放不執法,沒有真正解決交通問題,反而徒增更多危險。而在基層執法人員的角度而言,要是部長級的政策主導者,都是一遇到壓力就會低頭,那等於是在告訴大家,基層執法者更可以隨意欺凌,更難依規定開單執法。
交通部長自稱執法只是短期成效,請問王部長,既然稱交通管理短期做法有「必要」要先這麼做,那為何可以取消?而中長期的規劃在哪裡?
交通部應著重的地方在於「駕駛教育養成」、「車輛安全法規」,以及「交通工程設計」,但是過去每次遇到問題就只會用「執法」手段來調控,永遠的短視政策、模糊焦點。
長遠而言,道路設計何時會全面改善?道路設計法規的時程為何?駕訓教育改革什麼時候才會開始?記點制度徒然取消,如何淘汰不適任駕駛?在源頭問題沒有改善計畫,工程、教育改革遙遙無期的情況下,不應再讓執法走回頭路。
政策須與民團共討論 勿將就單一利益團體
去年11月,交通部在與職業駕駛團體密會後,擅自宣布取消違規記點制中的2項,罔顧其他用路人的抗議與反彈,聯盟也提出三大訴求:一、應規劃配套措施。二、應明定改善期程。三、應邀集各類用路人團體共同討論。
我們多次表達交通部未經妥善規劃前,應先與各種樣態的民間團體共同討論,再修改政策、擴大民團討論,然而,交通部依然故我、剛愎自用,過去的訴求均未回應。1月的道安會議民間團體的參與仍嚴重不足,如今又要放任政策回頭,讓馬路上引發更多的危險,完全就是一錯再錯!
在昨晚王國材部長也表達已有看到民眾的不滿和抗議,但至今仍不願與我們進行溝通討論,執意要在今年5/20前,將為保護弱勢用路人才剛修的法案再次放寬,僅因爲了消解部分團體的「民怨」,而決議犧牲用路人的「安全」。
然而,良好的交通政策絕非用以滿足特定用路人的「方便」,道路最根本的功能,應是給每一個人都能有安全的路走,應注重改善道路工程設計的問題,透過「縮減車道寬度」、「路側劃設臨時停車格」、「落實人行道」,才是能同時能解決駕駛不便與用路人安全的正確方向,絕非放寬執法。
我們要求交通部廣納民意,盡快改善政策,以減少死傷嚴重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