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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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命安全不分黨派,新國會應首重交通】新聞稿 20240205發
⾃去年8/20舉辦的還路於⺠⼤遊⾏⾄今,社會對於⾏⼈安全議題有更⾼的關注
度,⽽去年12⽉15⽇公布之《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也象徵著台灣政府將交
通安全的要性,提升到基本法的位階。
如今新國會即將上任,⾏⼈零死亡推動聯盟於今⽇(2/5)召開記者會,呼籲新
國會各黨團,應當持續關注台灣交通系統性的問題,共同⽀持推動⼈本交通相
關政策。
⾏⼈交通安全設施條例,應在本會期儘速通過
我們要求內政部國⼟管理署,應在本會期提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草
案,並且送到⾏政院會通過,讓院版的草案儘速送交立法院審理,交通委員
會、內政委員會的法案實質討論跟審查得以儘速啟動。
並且,我們也呼籲新國會,三⼤黨皆應全⼒⽀持《⾏⼈交通安全設施條例》作
為優先法案,真正還給⾏⼈應有的通⾏空間,確實減少2024年的道路事故與死
傷,儘早落實「零死亡願景」(Vison Zero)。
⽽當前的草案,還有許多可改進的條⽂,以下是我們針對草案的建議:
⼀、道路全⾯落實⼈⾏道
台灣道路應全⾯落實⼈⾏道,8米上的⾺路應有「實體⼈⾏道」設計,8米下可
設「標線型⼈⾏道並設路緣⽯」作為過渡⽤之設計;過窄巷道無法設計專⽤空
間,可做⼈⾞共⽤⽽⾏⼈路權較⾼的設計,確保⾏⼈在所有空間都有路可走。
⼆、⼈⾏道障礙物排除,且不得作為他⽤
應明定「⼈⾏道基本規範」,避免地⽅政府因地制,造出根本無法⾏走的⼈⾏
道。⼈⾏道扣除路設外應有最低「淨寬度」要求,規劃「道路設施位置」保留
避讓空間,以利⾝障者通⾏;及⼈⾏道「材質」、「防滑係數」等基本規範。
且⾏⼈空間不得作為其他⽤途,如在⼈⾏道上劃設「機⾞停⾞格」,或讓機⾞
進入⾏⼈空間,徒增危險。
三、施⼯期間的臨時⼈⾏道
道路⼯程施⼯養護時,考⾏⼈的各式樣態,包含使⽤娃娃⾞、輪椅者等,應
明定通⽤設計內容,規範「臨時⼈⾏空間」,保障各式⽤路⼈的通⾏需求。四、騎樓專案應明確
草案第⼗⼆條中,規劃將「騎樓、私有⼟地」認定為公眾空間設置「⾏⼈專
區」。騎樓現階段的確負擔部分的⾏⼈空間,但仍應在「路側」建設實體⼈⾏
道,⽽非在「路外」讓私有⼟地擔任公共空間的⾓⾊。除了在公共性上有瑕
疵,騎樓改善曠⽇費時、執⾏困難、⼜易阻礙駕駛視線;且改善預算、內容也
含糊不明,並不符公共利益。
道路死傷嚴重,盼新國會⽀持交通改善相關政策
雖《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於去年三讀通過,然⽽道安成績仍然不佳,去年1
⾄11⽉的交通死亡⼈數仍⾼達2759⼈,並無明顯下降,甚⾄嚴事故總件數創
歷年同期新⾼,⾼達36萬7311件,比前年同期增加了2萬8897件。政府應全⾯
檢討道路⼯程設計、交通教育及落實執法,制定更有效的政策,以降低全國交
通死亡⼈數。
如違規記點制度在去年11⽉部分修法暫緩,且執法密度低下,⼜無任何配套措
施及道路改善期程之設計,違規停⾞造成道路多起嚴事故,政府應「全⾯檢
討記點制度」,以改善道路違規易造成事故的問題。
汽⾞「隔熱紙應納管」,可參考⽇本、英國、聯合國等規定,規範隔熱紙常規
透光度:不得⼩於70%;限制側:前擋、駕駛、副駕駛側、後擋,避免駕駛視
線不良,易造成事故的問題。
道路應「全⾯禁⽤爆閃燈」,爆閃燈易影響駕駛安全,應避免駕駛被迫暴露在
更⾼風險的道路環境之中,造成弱勢⽤路⼈的危害,且爆閃燈之設置在台灣並
無任何法源依據,政府應改善危險道路之⼯程號誌設計,不應隨意濫設爆閃燈
便宜⾏事、本末倒置。
⺠間與主管機關的定期會議,應更多地「納入⺠間團體參與」,並設計妥善之
遴選機制,避免交通部只找相關利益團體,無法真正地溝通。
懇請確實改善⼈本交通相關政策,真正有效改善台灣系統性的交通問題。
吳思遠| 社團法⼈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 友善環境主委
我平常騎電動輪椅,每天在外⾯走的時候會發現很多街道是⾼低不平、有階梯
的,對輪椅使⽤者是很⼤的問題。雖然現在已有在做騎樓整平計畫,但其實很
多地⽅非常不完善,斜坡可能只有⼀⼩塊,⼀⼤部分是階梯為主,或是很⾼的
坎,並沒有做全⾯的無障礙設計,所以還是有很多路沒辦法走。
我平常住新北市,到台北市來也有發現道路整平比其他縣市好,可能牽涉到經
費問題,台北市資源較多,可⾒政府在資源分配上的問題,應該要全⾯性地改
善,不然⾝障朋友、推輪椅、推娃娃⾞的媽媽,⼤家都會有很⼤的困擾。
劉成謙|TMRA 台灣摩托⾞友協會 秘書長
落實⼈⾏道建設,或者是障礙物排除、施⼯期間臨時⼈⾏道以及騎樓外仍應建
設實體⼈⾏道等,都是與駕駛⼈視息息相關的議題,倘若沒有乾淨的⼈⾏空
間來提供這些駕駛上的視需求,則會導致不同道路層級的路⼝容易有意外發
⽣。⼈⾏空間的落實不單單是對於⾏⼈的安全及權益要,對於⾞輛⾏駛的安
全也⾄關要,特別是事故中相對嚴的弱勢⽤路⼈。
另外,過暗的隔熱紙在深夜中的環境,容易忽略體積跟光源較⼩的摩托⾞騎⼠
及⾏⼈,導致容易造成事故。或是爆閃燈的快速閃爍對於駕駛視覺殘留⽽導致
事故的可能性,這些都是對於弱勢⽤路⼈的系統性傷害,所以我們也⽀持禁⽤
爆閃燈跟隔熱紙納管,希望新國會能共同推動⼈本交通相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