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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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籲金門縣議會應優先保護行人及慢車安全,尊重人民移動的基本權益
針對金門縣議會第三審查委員會研議金門大橋汽機車分流,並擬定機車改走人行道,與限制行人使用大橋的權利或時段一事,本會強烈譴責其無視行人安全及限制憲法第 10 條保障人民遷徙之自由之政策。
在此呼籲金門縣議會身為民意機關,務必以人民之安全及憲法權益為最大考量,應秉持以交通 3E 解決交通問題,勿閉門造車,打造無法無天,不需駕駛執照皆可行駛的法外之地,弄出國際笑話。
交通事故發生時,應檢視為何發生車禍,而非檢討弱勢用路人。以三日的死亡車禍案件為例,肇事駕駛是無照未成年駕駛,受害機車騎士是具備駕照的一般用路人。肇事主因是未保持安全車距及車速過快。
在交通 3E 中的交通工程(Engineering)上,若混流有速差問題,可規劃超車區讓較快的車輛得以超越慢速車,如擔心流速過快,可縮減車道來讓駕駛自行減速。
交通教育(Education)上可以教育用路人,勿無照駕駛及保持安全車距。
交通執法(Enforcement)上應設計合理的執法速限,針對超速進行執法,而並非陷入檢討弱勢用路人,上路比板金厚度的野蠻思想。
本會強烈呼籲金門縣議會應優先保護行人及慢車安全,尊重人民移動的基本權益,並採取有效的交通管理措施,以實現行人零死亡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