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未來城市願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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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科技的發達與文明的進展,人們對於城市的方便性、安全性、主體性及各種規劃有不同的想像。近期不同的交通團體提出不同理念與核心價值,而我們對於城市的想像是人本的、包容的、安全平等且能共榮共好。
隨著科技的發達與文明的進展,人們對於城市的方便性、安全性、主體性及各種規劃有不同的想像。近期不同的交通團體提出不同理念與核心價值,而我們對於城市的想像是人本的、包容的、安全平等且能共榮共好。
2024.10.29.
我們的目標會導向「無車城」嗎?
首先我們要釐清的是其為「特定區域減少或禁止汽/機車的使用、擴大行人空間及公共運輸」,或是「一個城市內不允許有任何汽、機車」?
若是前者,依台灣的法規即為「行人徒步區」,透過區段性、限時性的禁止汽、機車進入,如西門町徒步區、九份老街、三峽老街、深坑老街等,皆為不同的管制車流限制規定的行人徒步區。以此規劃來維繫區域行人的主體性,並活絡當地的商業性及文化特色。
除此之外,依新上路的《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還有不同的類似規劃,以行人優先層級由低至最高為「行人友善區」(類似share space)或「交通寧靜區」(traffic calming)、「行人優先區」(類似woonerf*)、「行人徒步區」(car-free zone)等,皆是透過不同程度的管制車輛速限、設置車輛降速設施、提升行人路權優先度等方式,也是世界上許多進步國家推廣的「共享街道」(shared street)的概念。這是我們過去致力推動的法案,無論對於行人用路的安全及舒適度、緩解碳排及各種污染的淨零,以及本地商業與文化的發展都有許多好處。
然而,我們仍要提醒,這樣的規劃仍有其道路功能適性,並非越多越好甚至「全市禁車」。我們建議參考英國、澳洲及日本等,將「移動」(Movement)及「活動」(Place)概念以九宮格呈現,並為每一格畫分道路功能及相應的定義,而在道路等級最低的 服務道路(M1)如巷、弄、街道,同時為 高強度活動區(P3)如商業街、醫院、校園、市場周圍,便為較適合規劃之區域。而在主要幹道且低活動的區域,就較不適合規劃。
如何通往「運具減量」的方向?
然而,台灣近年來人口急遽發展,大眾運輸系統無法跟上,且擁車成本較低、交通道路規劃混亂落後等因素,導致地狹人稠的都市中汽、機車過密,造成交通壅塞、空汙、熱島效應,更多的是影響弱勢用路人的安全。
我們支持市區運具減量的方向,但也強調並非透過總量限制,或是廣設禁制區(LTZ)、入城稅、強制車種分流等,更具壓迫性且容易侵害到同樣弱勢的有通勤需求的市民。
我們仍建議從道路工程設計面的改造來進行,像是市區內透過車道瘦身、人行空間拓寬與標準化、實體化;以及主要幹道降級成次要道路或服務道路等,讓汽車更適合用來做跨區域的通勤和通學,引導市區內的通勤運具使用依序能往汽車>機車>自行車>行人或大眾運輸,逐步往前流動,如此透過「運具的逐步縮小化」來達成市區內的運具減量。
我們想打造的是「人車共榮」的城市!
在目前的台灣,無論是大眾運輸系統的完善、都市及交通規劃的健全、道路與設施位置的設計規範、駕駛用路習慣的改善等,通通都還在非常遙遠的情況下,貿然地要進到「全市禁車」,或是大規模限制汽、機車使用,不僅可能導致縉紳化(Gentrification),甚至對有通勤、通學以及物流需求的市民容易造成壓迫和權利侵害。
我們相信「人本」是 以人民生活為導向的設計,而非獨尊行人禁用載具。所以,相較於「全市禁車」,我們更支持「人車共融」,如前述提及的新規:行人優先區、行人友善區等,讓弱勢用路人有更安全的道路,也為運具的使用者規劃出合理的道路使用空間與規範。
透過讓「道路階級」因應「都市規劃」做出良好的劃分,到「路側設施」的合理位置與「路面設計」的改善,並增加「人行空間的普及率與適用性」,讓道路能發揮安全運輸的作用,也讓城市能 包容各種不同樣態的居住者,皆能安身立命、共好共榮。
這便是我們對人本的未來城市的願景!
woonerf*:來自荷蘭的「共用街道」概念,通過地磚的舖設、盆栽設施的阻隔、路權重新界定,將街道設計成人車都能共同生活的開放空間。